1)第六百八十二章 徐珠贤的拜托_道士之娱乐南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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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月21日,张成元从美国回到了韩国。

  一回到韩国,他便从林智秀的口中得知了两件挺重要的事情:

  一是韩赓的代表律师已经正式向首尔地方法院递交了与公司的《专属合约》无效的申请书,即申请与公司解约经纪合约,同时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,向媒体说明了一些情况。而韩赓则已经搭乘飞机离开了韩国,以避免媒体、粉丝甚至公司的打扰。

  二是演艺圈内新成立了一家叫做C-JeS娱乐的经纪公司,这似乎并不稀奇,因为每年都会有不少经纪公司成立,也有不少经纪公司倒闭,真正稀奇的是,这家公司乃是东方神起的其中三位与公司闹翻的成员金在中、朴有天、金俊秀的新经纪公司。

  在公司暂时还未放弃“东方神起”这一组合品牌的情况下,这三人的这一举动登时更加激怒了公司,据说李秀满、金英敏等公司的高层已经下定决心要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。至于怎么教训,暂时还未确定,不过,在张成元想来,也就是对他们进行各种渠道的封杀而已。比如不让他们上电视台打歌、表演节目,限定他们的专辑发行等等,甚至可能会起诉他们,让他们不得安宁。这些手段如果用出,只怕金在中三人在演艺圈中要举步维艰了。

  对于第一件事,张成元听了就过了。根本就没放在心上,因为这本来就是他授意林智秀去办的事情。至于第二件事。他倒是有点惊奇,心道难怪先前查不到金在中等人的幕后经纪公司,原来是之前还未成立,不过既然现在已经成立了,那调查起来就方便多了。他当即便让林智秀去调查这家公司的背景,看看它背后是否有什么能人,敢跟公司对抗?

  而他的公司也要根据调查的结果来制定相关的计划。倘若这家公司实力一般,他便允许林智秀去收购这家公司。进而签下金在中等人,而如果这家公司的后台很不好惹,那么,他会放弃这个打算,毕竟为了三个他原本就不是很在意的人,去交恶有实力的公司,实在非明智之举。

  而后。张成元便放下此事,出门找一些清闲的姐妹们聚会聊天了,当然,也不忘遵守诺言,请少女们吃饭,以就未能参加她们的演唱会之事再次向她们赔罪。

  接下来几天。他依旧清闲得很,除了抽空拍了几部广告之外,就基本没做什么正事,原本他还想趁这段悠闲的时日,请刘在石、金秀路等家族成员们吃饭和带成宥利、小水晶等姐妹出去旅游。但时值年底,艺人们几乎个个都忙碌了起来。小水晶更是为了出演年末的三大电视台的歌谣大典而忙得一塌糊涂,哪有空去做其它?所以这两件事便只好往后推了。

  又过了几日,刚刚吃过晚饭从成宥利家出来的张成元,忽然接到了徐珠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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