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百一十八章 为了孩子_懒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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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侯君集在云家带了三天就走了,五个从人十匹马就是他的全部家当。比起当初光着屁股打天下,现在的侯君集已经很拉风。不过他好像还嫌不够,候大将军准备努力砍人。然后凭借骄人的砍人业绩,获得大老板李渊的青睐。在他的眼里,人头就等于荣华富贵。

  只要不用上朝参加什么典礼,云浩一般都会待在云家庄子里不出来,静静的看着大唐朝廷风起云涌。李神通说他像狼,狼在捕猎之前就是这个样子。云浩仔细看了看细胳膊细腿小爪子,怎么看自己也不能和凶恶的犬科动物联系在一起。

  照照镜子,自己似乎更加适合扮演一种吃竹子卖萌为生的动物。尽管这东西速度超过了花豹,咬合力堪比鳄鱼。但憨厚的外表掩盖了它猛兽的事实,实在太适合自己了。以后,自己就是熊猫代言人。

  “熊熊!”正在神游天外,忽然一声稚嫩的童音将云浩唤回到现实。云宝宝指了指远处正在狼狈逃窜的熊猫,对着云浩大喊。

  长安的地面儿真是邪性,脑子里神游想到了熊猫。现在居然就有熊猫出现在眼前,云浩让人把船停到岸边。熊猫已经跑得没了踪迹,看起来速度堪比花豹不是吹的。

  临潼之所以叫做临潼,就是因为东有临河西有潼河。尽管都是不太大的小河沟,但好歹也是条河。

  虽然关中平原被开发了几千年,但好多地方好像还是洪荒状态。即便云浩盖了许多工厂,可骊山里面时常还有猛兽出没。这只熊猫不知道是迷路,还是血管里面流淌着猫的基因。居然溜达到人类的领地,虽然钻进了林子。但既然来了,不好好让儿子欣赏一下,怎么可能放走。

  现在的云浩,再也不是坐在马路牙子上对着美女吹口哨的**丝。现在老子是侯爷,贵族!一声令下,立刻就有凶猛如虎的大汉冲进了林子里。如果不是云浩嘱咐要活的,最迟到晚上自己面前就会有一张熊猫皮。还会有一脸憨厚的混蛋,问自己熊猫的爪子是清蒸还是红烧。

  这种后世枪毙八小时都不多的罪过,对他们来说都是放屁。山里面花熊都是成群结队的,再说花熊的皮剥下来给小侯爷做大氅最好不过。

  我的个老天,穿熊猫皮的大氅。这种杀千刀的事情,千万不要让后世人知道。不然他们真的会杀老子千刀。

  让人在岸边搭了个棚子,舒适的午后就打算在这过了。贴着水皮刮过来的凉风,吹在身上就一个字舒坦!

  贵族的待遇就是好,仆役们七手八脚的搭帐篷,准备果盘儿。就算云浩现在想听个曲儿,或者临幸一下歌姬都木有问题。

  云宝宝一到岸上,两条腿立刻像是上了发条。这事情的确有些奇怪,小孩子都有这毛病。刚会走的时候其实不是走,而是跑。到哪里都是跑着去,大了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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